北京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北京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今日發布了《北京市微博客發展管理若干規定》,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注冊微博客賬號要用真實身份信息,否則只能瀏覽不能發言。相關網站需要在三個月內完成對用戶的規范。
有關部門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表示,《規定》第九條對組織或個人注冊微博客賬號,制作、復制、發布、傳播信息內容,應當使用真實身份信息作出了明確規定。該規定包括三個意思:一是關于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虛假、冒用的身份證件辦理入網手續,也就是微博客用戶要在進行真實身份信息注冊后,才能使用發言功能。二是對使用微博客瀏覽信息的用戶,《規定》未作出限制性規定。三是微博客賬號注冊信息真實是指用戶提交網站注冊的信息,用戶使用微博客服務的名稱可自愿選擇。通俗地講,就是“后臺實名、前臺自愿”。
并且《規定》對網站在微博客用戶注冊信息管理上也重點提出四個方面的具體要求,包括按照真實身份信息注冊流程,微博客用戶的真實身份信息,是向國家有關機關指定的機構注冊,獲得認證標識后,再使用該標識在網站注冊賬號;建立健全用戶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障用戶信息安全,嚴禁泄露用戶信息;落實技術安全防控措施;并特別提到不得制造虛假的微博客用戶,通俗地講,就是不得買賣“粉絲”。(記者 佟明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