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要求立即解聘涉事教師
17日,郴州市北湖區教育局發布通報稱,12月12日中午,月峰中心學校四年級二班教師黃某(2017年9月臨聘到該校任教)因學生小俊屢次不交作業,在教室內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并用小竹棍打其臀部。事后,小俊依然不交作業,黃某又于13日、14日用小竹棍打其臀部。
通報稱,經醫院檢查,小俊被診斷為雙側臀部軟組織挫傷,需用康復新液進行噴涂治療。在醫院診療期間,教育局要求學校負責人向小俊及其家屬當面道歉,并做好小俊的心理疏導工作,醫療費用均由黃某承擔。
針對此事,區教育局黨委對月峰中心學校校長作出誡勉談話處理,對分管德育的副校長、政教處主任作出在全區教育系統通報批評的處理,并責令學校立即解除與黃某的教師臨聘任合同。同時,還要求全區各學校及廣大教師引以為戒,嚴格規范教師職業道德行為。
18日上午,月峰中心學校校長周晉表示,學校已經解聘了黃某,并為該班級安排了本校的代課老師。北青報記者從當地教育局得知,教育局領導正在跟人事部門溝通,將給月峰中心學校調配新老師。并表示,視頻中提到的另一名學生小陽被打了手,沒有打臀部,受傷較輕,目前仍正常上學。“事后,黃某知道自己行為過火,很自責,不敢面對學生家長。”
文/本報記者 戴幼卿 熊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