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這些學生為什么頻繁遲到、頻繁被“罰款”呢?
學生們表示早上起床吃早飯前就得跑操,時間為6:10,前段時間天氣太冷,他們實在爬不起來。學生強調,跑早操遲到就要“罰款”,在濱州技術學院他們班還是獨一份。甭管遲到幾分鐘,只要被考勤的人抓到,就要交上“罰款”,否則還有更嚴厲的懲罰措施。班主任代老師說,如果不交“罰款”就把他們開除。
學生告訴記者,班上大多數同學都被罰過,最少的交10塊。他們每個月生活費只有500塊左右,多次處罰后自己已經開始借錢交“罰款”了,再這樣下去就沒錢吃飯了。有學生也曾向家長訴苦自己的“罰款”金額過高,但家長表示不信學校會“罰款”。
據了解,“罰款”每次都由班委的兩個同學負責收取,并做好相關記錄,然后交給代老師。每個星期,總金額都會寫在黑板上公布。截至到上周,“罰款”總金額已經接近4000。
那么這些錢收取之后作何用呢? 濱州技術學院學生:“說是留到學期末,當做獎學金獎勵那些學習好的學生。”
學生們說的是否屬實呢?記者在濱州技術學院找到了他們的班主任代老師。代老師一見到記者就強調,這不是“罰款”,而是押金。到學期末,他會如數歸還給學生們,不可能挪作他用,發給其他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