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認為“貼標”前應征求意見
“為什么貼的時候不征求我們的意見?”“我們有權利維護個人的東西,有權選擇貼與不貼。”“貼標語的時代已經過去了,對我們不再有教育意義”……由于貼標未被告知,以及對貼標的位置不滿,不少學生提出異議,甚至表達憤慨。
“自行車就是我們的個人財產,貼標前是不是應該征求大家的意見。”有學生甚至認為,“這可能違反了《物權法》、《民法》等法律。”
據了解,部分中學生的自行車屬于山地車型號,價格不菲,均價在3000多元左右,貴的碳纖維車則價值上萬元。對于這些高檔自行車的學生“車主”來說,愛車貼上安全標識,無異于“毀容”。
“學校后來向我們解釋說是為了安全,所以貼上反光標識。”多名海淀區的中學生表示,他們理解這一初衷,但是學校在執行過程中未進行事先告知,也未征得“車主”們意見,大家則表示不能理解。
對于貼反光標是否真的能起到作用,不少學生也表示異議。一名有著六年自行車車齡的學生“車主”表示,他觀察過大家的用車,基本都裝著反光裝置。車身涂反光涂層,甚至有些還安了反光燈,“這樣一小塊反光標識并沒有用,感覺很形式主義,還引來大家的反感。”該學生說。
部分學生對于自行車“貼標”的位置也表示不能理解。按照規定,反光標識應貼在自行車的擋泥板位置,但是一些沒有擋泥板的自行車,標識被貼得五花八門,有貼在自行車前叉上的,有貼在腳蹬子上的,甚至還有貼在椅墊上的,“貼在腳蹬子、椅墊上,怎么起到反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