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述是在教學不是“摟” 不算亂摸
深讀記者了解到,李某堅持認為自己是在教學,而不是“摟”,所謂的“親吻”只是嘴巴碰到了對方的臉,不算亂摸,“有些地方她擴大化了”。
當辦案人員問他,“為何之前陳述把宋某從椅子上抱下來安慰了幾分鐘”時,李某強調,“那是安撫,不是摟抱”。
李某自己也承認,事發當天,他和宋某只是第二次見面。
判決構成強制猥褻罪 終審判6個月
深讀記者了解到,一審法院審理認為,李某違背婦女意志,強行猥褻婦女,其行為已構成強制猥褻罪。
2016年10月27日,密云法院判處李某有期徒刑6個月。判決后,李某不服上訴,認為量刑過重。
2016年11月24日,北京市第三中級法院終審維持原判。法院認為,原判已考慮李某所具有的情節,量刑結果在法定幅度內,不屬于量刑過重,對李某的上訴理由不予采納。(記者/紅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