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某公司未經批準就先立了數根水泥桿,永春公路分局發現后要求其自己糾正,但該公司仍我行我素。前日,該局路政執法人員協助縣交通綜合執法大隊對這些水泥桿進行強制拆除。

水泥桿未批先建被拆除
4月初,永春公路分局路政人員在日常巡查時,發現在省道306線猛虎路段,有人正在公路綠化帶上設置水泥桿,原本整齊完好的綠化用地因此一片狼藉。路政人員當場責令他們停止施工。經查,發現違法設置的水泥桿共有5根。路政人員當場向他們下達《路政管理通知書》,要求施工單位及業主(永春某公司)自行拆除并辦理賠償手續。
前幾日,當路政人員再次巡查至該路段時,發現施工單位仍在繼續施工立桿。路政人員再次嚴肅制止,同時函告并通知執法大隊依法采取強制措施。
19日,永春公路分局及公路站協助執法大隊對這些違法設置的水泥桿實施強制拆除,讓綠化帶恢復原狀。
永春公路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圍內架設水泥桿等設施,業主單位必須事先向公路管理機構辦理許可手續,否則均不合法。公路部門一旦發現有未批先設的行為,將依法予以嚴肅處理。(通訊員 林小燕 記者 黃墩良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