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8月11日訊 近日,一條名為“驚!企業老板和環保局工作人員內部聊天記錄曝光”的帖子,引起不少人的關注。點開后發現,這是鯉城區環保局發布的一條環保新政策:明年起將嚴打環保違規項目,針對歷史遺留問題的一些項目,采用“備案制”納入正常監管,申報截至今年10月31日,逾期將不再受理。
新《環保法》出臺后,環保手續都不能補辦了,沒有環保手續就投入建設的企業必須停業、罰款,嚴重的還將被要求恢復原狀,這意味著企業前期投資將會“打水漂”。海都記者從泉州市環保局了解到,這項新政策,是要確保在2016年年底前完成全區所有環保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查處和整改工作。
三類違規企業 10月31日前可備案
按照規定,所有工業企業都必須具備完整的環保手續,包括環評審批手續和環保竣工驗收手續。新政策主要針對三類違規企業:未批先建項目,已建成投產但未辦理環評審批手續項目;已批未驗項目,已辦理環評審批手續未辦理環保竣工驗收手續的項目;企業生產規模、生產性質、生產工藝、生產地址與原審批環評情況不符的項目。
這三類企業,經整改和完善規范后符合要求的,都可通過認定備案的方式納入正常環保監管。其中,已建成投產但未辦理環評審批手續的,可在2016年10月31日前完成備案;已辦理環評審批手續未辦理環保竣工驗收手續的,已錯過7月15日的期限,無法再補辦手續。
根據部署,2016年年底前將完成分類、備案處理,不符合條件的將依法關停或搬遷。各地可根據實際執行。目前,鯉城區畫了“紅線條件”:凡不符合產業政策和準入條件,屬于國家明令禁止的工藝和產品,一律依法依規予以取締,不予認定和備案;位于南高渠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的項目,一律依法依規予以取締,不予認定和備案。
沒有環保手續
企業只能關門大吉
錯過這次政策,以后沒有完整環保手續的工業企業,就只能關門大吉。
新環保法出臺實施以后,環保手續都不能補辦了,而且沒有環保手續就投入建設的企業必須停業、罰款,嚴重的還將被要求恢復原狀,這意味著企業前期投資將會“打水漂”。
有些企業可能覺得罰款問題不大,肯定是沒注意到新的法條,罰款額度已大幅提高:根據違法情節和危害后果,可對建設項目處以“總投資額”1%以上5%以下的罰款。也就是說,如果項目投資上億元的話,罰款將超過百萬元。
另外,備案可委托有資質的單位,也可自行辦理。具體可咨詢當地環保部門,在行政服務中心窗口或通過電話進行咨詢。(海都記者 徐錫思 通訊員 許冰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