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如同生態環境保護的耳目和基石。市政府辦近日發布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工作實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市基本形成陸海統籌、天地一體、上下協同、信息共享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屆時,生態保護工作將更加“耳聰目明”。
共享 建立“一網一庫一平臺”
破除以往各自設點、信息無法共享的弊端,《方案》明確,依托全省生態環境監測大數據平臺,整合匯集本市各部門現有監測終端,構建泉州市生態環境監測數據平臺,并與省聯網。市縣兩級監測數據統一上傳至市生態環境監測信息數據平臺,實現全市生態環境監測信息高速匯聚、統一集成和共享應用,到2020年實現全市環境監測數據“一網一庫一平臺”。
監測 重點對象自動監控
《方案》明確了布點范圍。我市重要生態功能區、生態保護紅線管控區和其他需要特別保護的生態環境區域將規劃布設監測(觀測)點位,建立涵蓋大氣、水、土壤、噪聲、生物、輻射等生態環境要素的全市生態環境監測網絡。相關部門將通過對地觀測、無人機遙感監測和地面生態監測等手段,加強重點生態保護紅線管控區、重點污染源監測和重點監管對象自動監控。
追責 偽造數據取消資質
對于各相關部門所屬生態環境監測機構(含社會檢測機構,不包含機動車安檢機構及綜檢機構),我市也將加強監管和責任追究。監測機構要對監測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違反環境監測技術規范的機構將被列入黑名單,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的監測機構將被依法取消監測資質。
執法 加大勤查重罰力度
我市將建立監測監管聯動快速響應機制,進一步加大勤查重罰及錯時執法力度。對生態環境監測數據異常區域,加大監測與執法頻次,根據異常監測數據和自動報警信息,及時開展同步監管執法,對超標排放、篡改或偽造監測數據等違法行為現場監測、直接依法查處。
發布 確定開放數據目錄
為滿足公眾的知情權,我市將依法確定應對外發布的生態環境監測信息公開事項和開放數據目錄,依法建立統一的生態環境監測信息發布機制。對目錄內的信息公開事項和開放數據主要通過泉州市生態環境監測數據平臺或其他法定形式向公眾統一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