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深化重點領域改革。推進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改革,著力打造區域金融服務中心,持續抓好金融服務科技創新改革試點,推廣知識產權、股權等質押融資方式,降低小微企業貸款門檻和成本;探索設立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專營機構,加快發展融資租賃、融資擔保等創新實踐。積極拓展融資渠道,推行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的PPP模式,鼓勵社會資本參與興辦教育、醫療、文體、養老等社會事業。深化民營經濟綜合配套改革,鼓勵民營企業技術創新、商業模式創新、品牌創新、管理創新和企業文化創新,推動民營企業做優做強。加強國有資產監管和盤活運作,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二是提升開放合作水平。深化“三維”項目對接,結合片區開發和產業發展實際,充分利用“6·18”、“9·8”等招商平臺,加快引進一批規模大、實力強、前景好的稅源型企業,推動葛洲壩公司合作項目對接落地。深入實施“鯉商回歸”工程,發揮異地商會優勢,更大力度鼓勵和引導在外鯉籍企業回鄉設立總部、分支機構等,實現產業、項目、資金、稅源“四回歸”。創新招商考核激勵機制,深化全員招商活動,提高招商引資的實效性。持續提升對外貿易層次,引導加強企業境外營銷網絡建設,穩定傳統市場,拓展新興市場;鼓勵企業自營出口,培育以技術、品牌、質量、服務為核心的外貿競爭新優勢。鼓勵發展跨境電子商務,把跨境貿易電子商務打造成外貿新增長點,推動對外貿易轉型升級。
三是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全面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加快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優化職權配置。在積極承接上級行政事權的基礎上,認真落實“簡政放權”事項,全面梳理行政審批服務事項,推行集群注冊、虛擬產業園、“一址多照”等便利化服務,進一步提高當日辦結率。穩妥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