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7月17日訊(福建日報新媒體·閩南網記者 陳玉玲 通訊員 林凱佳 何冰倩 文/圖)曾因無證醉駕被判刑,不知悔改再次醉駕,又被逮個正著。昨晚,惠安交警大隊東橋中隊民警在東嶺鎮東嶺街現場查獲了該名男子,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達315.84mg/100ml,超過醉駕標準3倍多。這也是今年以來,惠安交警大隊查獲的酒精含量最高的一起醉駕違法行為。

陳某被民警攔下
當晚8點半,民警在路口設卡,攔下了一部電動車,駕車的男子渾身酒氣。民警遂控制該名男子,并進行酒精測試,結果顯示,該名男子體內的酒精含量315.84mg/100ml,屬于嚴重醉酒駕駛行為。
據該名男子交待,他姓陳,當天傍晚6點多,在山霞鎮家中喝了半瓶白酒,休息了兩個小時,感覺酒勁差不多過去了,就騎車準備前往東嶺鎮辦事,不想路上被民警攔下。
經進一步調查,民警發現陳某有長期飲酒的習慣,且這已經是他第二次醉駕了。早在2015年,陳某就因醉酒且無證駕駛無牌二輪摩托車上路,與一輛掛車發生交通事故,被判刑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