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閩南網訊坐旅行社班車外出旅游,車行途中,身上近萬元現金被盜。昨日,晉江市民施女士向石獅市工商局12315消費者服務臺投訴。
施女士稱,上個月15日晚9時05分,她從石獅假日國際旅行社院內坐車赴深圳,次日凌晨4時,一女乘客下車,大喊身上3萬元現金被盜。“我下意識地摸了摸身上的6000多元港幣及3000多元人民幣,發現也沒了影蹤。”施女士說,當乘客們喊“丟錢時”,兩女一男剛下車,但駕駛員并未停車,也未及時報警。早晨6時,施女士一行到深圳同樂派出所報案;事后,她多次向石獅假日國際旅行社討要說法和賠償,未果。
石獅假日國際旅行社李姓分管負責人表示,施女士當天確有坐他們的班車赴深圳,但隨身攜帶物品由她自己負責看管。“也有可能沒有被盜,旅行社不賠償。”由于事發車輛沒有安裝監控,不能查詢當時情景。
對此,石獅市工商局12315消費者服務臺一負責人表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定,消費者消費過程中,經營者有義務保證消費者的財產和人身安全,這家旅行社應承擔部分責任。(本網記者華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