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為行賄張曙光討好其情婦
統計數據顯示,情婦成為眾多貪官的貪腐動因之一,他們為了情婦濫用權力、貪污受賄,情婦成為其貪腐的入口。
2013年10月4日,內蒙古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原副書記楊漢中受賄、濫用職權案作出一審判決,楊漢中被判死緩。據統計,身居要職的楊漢中年均受賄達330多萬元,單筆受賄最高達1000萬元。據了解,到案發前,楊漢中個人或伙同其親屬、情婦已收受、索要房產21處,對于情婦、親屬、身邊工作人員的違法請求,楊漢中也是有求必應。
今年2月被判的河南省委原常務副秘書長陳江河,則是通過出具虛假證明或指使省委辦公廳工作人員出具虛假證明,為其情婦、家人及朋友申請購買內部價格住房9套,便宜近200萬元。
安徽省阜陽市人大原副主任、太和縣原縣委書記劉家坤早年曾被安徽省有關方面評為“勤廉兼優干部”,收到賄賂曾主動退回,但與情婦趙曉莉認識后,經不起情婦的“枕邊風”,走上貪腐的道路。
鐵路巨貪劉志軍的心腹、前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副總工程師張曙光,在鐵道部有“裸官”之稱,據檢方指控,張曙光共獲贓款折合人民幣4755萬余元,而女色是他瘋狂斂財的重要動力之一。
張曙光受審時供認,在追求情婦羅菲的那段時間,他的花銷開始變得較大,手頭不寬裕的張曙光曾給今創集團總裁戈建鳴打電話,說需要用一些錢,讓其準備200萬元送到北京。這筆錢后被張曙光用于他和羅菲的日常開銷,并給羅買了一套房。
媒體報道稱,羅菲成為企業老板們討好張的一個重要途徑,比如行賄人楊建宇為了討好張曙光,給羅菲買車買名表,每月發給羅1.6萬元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