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褲子這么厲害!去年9月,基隆市30多歲楊姓小開跑車載女性友人到汽車旅館唱歌,唱到一半楊男想嘿咻女方不從,2人就這樣繞著桌子你追我跑,楊男花了3個小時只把女方的褲子脫到膝蓋。事后女性友人怒告楊姓小開性侵,法官認為脫個褲子脫了3小時有違常理,判決無罪。
據報道,法院審理期間,楊男向法官供稱,當天正妹店員進入廁所很久沒出來,他跟進去關心,在女方挑逗下他忍不住摸了對方胸部和下體,接著2人在床上又親又摸,但當他把正妹店員褲子脫到膝蓋時,她又改變主意大喊“不要”自己馬上就停手了。
根據驗傷單,正妹店員只有手肘、肩部瘀青,與她所述說的“奮力掙扎”過程似有不符,法官認為,被告若要強脫女方長褲并不難,花了3個小時都脫不掉,不合常情,依此判楊男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