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蘆竹警分局南崁派出所3名員警遭指控逼2少年吃狗屎,縣警察局火速調查做出處分,其中簡振哲調大園分局(左),王文福調楊梅分局(中),廖述同調龍潭分局(右)。(圖片來源:臺灣《中國時報》)
臺灣桃園縣蘆竹警分局南崁派出所3名警員遭指控逼2少年吃狗屎,消息震驚各界,桃園縣警察局火速調查,其中簡姓警員坦承有用手拍打少年頭、手部至少20下,否認有逼少年吃狗屎。但是行車紀錄器、秘錄器空白15分鐘,行事不當,懲處包括蘆竹分局長在內的5人全都記過,所長以及三警調離原職。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警員王文福、廖述同、簡振哲8日在南崁交流道附近攔查馬姓、徐姓少年未戴安全帽騎摩托車,2人逃逸,警方循線并策動馬姓少年胞姐要2人投案,卻反遭2少年指控警方毆打他們成傷,甚至逼迫吃干掉的狗屎,如果不吃,就叫竹聯幫的兄弟打斷手腳。
檢警前天查扣相關證物、筆錄并約談2少年、3警員等,少年堅稱,他們被警察毆打,還被逼吃狗屎。桃園縣警局督察長周威廷指出,簡姓員警坦承他有用手陸續打少年頭、手部,至少20下,一時氣憤之下,曾脫口說出“叫你去吃屎”的情緒性話語,3警否認有逼吃狗屎的舉動,也沒拿黑道威嚇。
督察室調閱警車的GPS衛星定位系統,顯示當晚3員警逮到少年,返回派出所途中,在蘆竹鄉民生東路左轉建國路,停車約15分鐘,關鍵的15分鐘不僅警車的行車紀錄器被關掉,3名員警身上的秘錄器也未開啟,3人解釋,是在車上問沖撞警察的內容。縣警局督察室對此件事語帶保留。
周威廷表示,少年被打是事實,3警員的行為雖基于氣憤卻于法不容,以傷害罪函送法辦,至于少年控訴被逼吃狗屎,會并案報請檢方偵查,研擬追究員警妨害自由責任。
3警員記過2次,王、廖、簡分別被調往楊梅、龍潭與大園警分局,分局長蔡萬來主官連帶責任,從重懲處記過1次,所長劉明坤未及時處理少年違規,致生事端,也被記過2次,調整為龍潭警分局的警務員。
涉案警員簡振哲擔任警察工作5年最久、而最短的王文福約1年半,簡振哲日前偵辦逃逸外勞案時,還因屢次堅決拒絕收受賄款而受到表揚,如今卻因為行事不當受到記過調職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