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一男子涉嫌性侵智障的大女兒長達12年,被法院判處8年零2個月徒刑。
據悉,這名男子1999年就對年僅17歲、智障的大女兒性侵。妻子發現兩人全身赤裸發生關系,試圖要拉開兩人,遭到大女兒拒絕。小女兒不堪父親長期對姐姐伸出“狼爪”和威脅恫嚇,向社工求助。當社工人員帶大女兒進行檢查時,其已懷孕3個月,經檢驗確系其父所為。
男子向法官坦承與大女兒發生關系,但辯稱系女兒挑逗下進行。法官怒斥男子推卸責任,利用智障的大女兒缺乏理解和判斷能力多次性侵得逞,依“乘機性交罪”判其9年零5個月徒刑。后經其妻求情,稱該男子是家中經濟支柱,改判8年零2個月徒刑。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注冊
天問一號“驚鴻一瞥”!神秘阿特拉斯彗星特2025-11-06
閩南網推出專題報道,以圖、文、視頻等形式,展現泉州在補齊養老事業短板,提升養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