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一名擔任工程師的臺灣男子,日前控訴妻子,兩人因為夫妻生活不協調,妻子一怒之下就打他,甚至還將他的手咬流血,男向法院訴請離婚。僅管妻子辯稱無性虐丈夫也不愿離婚,但法官認定2人婚姻已難維持,判準離婚。
該名陳姓男子2006年11月與陸姓妻子結婚,未育有任何子女。她控訴妻子不但愛買名牌貨,連廚具也堅持選高價德國貨,他因此欠下百萬卡債。甚至母親罹患癌癥末期時,陸女還咒罵“活該得到絕癥,早點去死”;另外還控訴2人性生活不協調,因此在2年前訴請離婚。
陸女在法庭上否認丈夫指控。她說自己自始至終都深愛著丈夫,與公婆相處也十分融洽,雙方是因為溝通不良才會導致誤會發生。但法官根據親友證詞及2人的對話錄音,發現2人時常爭吵,陸女不愿理性溝通,且醫師診斷陳男病狀可能是因性生活不協調所造成,2人婚姻已難維持,判準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