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清標下午將入監,上午在兒子、新科立委顏寬恒陪同下召開記者會,對自己應執行的刑期提出質疑;并呼吁馬重視受刑人權益。(中評社鄧木卿攝)
據中評社報道,無黨團結聯盟前“立委”顏清標今日下午將入監,上午10時召開記者會批評“法務部”錯算刑期,強調自己是一個坦然面對的人,但是入監前都還不知道自己的刑期,“該關的我關,不是我關的我一天都不會去關!”連當過“立委”的人都受到不公平的對待,何況一般百姓?希望曾任“法務部長”的馬英九重視相關問題。
前“立委”顏清標因以公款喝花酒等案,去年11月遭判應執行7年定讞,今天下午3時半將入監服刑。上午顏在兒子、新科“立委”顏寬恒、律師羅豐胤等陪同下,于顏寬恒沙鹿服務處召開記者會。顏清標說,“法務部”公文有誤,遇到顏清標特別嚴苛,之前的保護管束與羈押期都未算入刑期內,加諸假釋條件應適用1/3或1/2等問題,要求檢調算清殘余刑期前,不應貿然發監。
顏清標也一再強調,自己會坦然面對,不會回避,但“該關的我關,不是我關的我一天都不會去關”。他也呼吁馬英九重視相關爭議,“法務部”作出公開說明,讓一般受刑人也能一體適用。
上午記者會吸引大批媒體采訪,前臺中縣長黃仲生、前“立委”郭榮振、陳杰儒、議長林世昌、市議員蘇麗華等都到場關心。
顏清標被控在臺中縣議長任內,以花酒費用報公帳1800余萬元,“最高法院”去年11月依貪污罪判處顏有期徒刑3年6個月、褫奪公權3年定讞。顏另涉頂替、藏匿犯人、槍炮等罪,臺中“地檢署”向臺中高分院聲請裁定合并執行刑,臺中高分院裁定合并執行刑7年,顏清標提出抗告,“最高法院”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