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酒駕肇事頻傳,最近引發民憤的外籍累犯林克穎就是一例。臨近春節,臺警方最近僅4天就查獲3368起違規酒駕,其中1505人因情節嚴重移送法辦。事實上,酒駕已經連續10年高居臺灣交通事故死因首位。
面對這種越來越瘋狂的酒駕行為,不僅馬英九雷霆震怒放言查到酒駕就先關24小時,而且從民意代表到普通網友,也紛紛提出各種處罰建議,一些建議更像是“奇招”,絕對不是扣分、罰款、關起來這么簡單。
奇招1:鞭刑創意指數:★★★★★昨天,民進黨籍“立委”黃偉哲拋出對付酒駕的構想,建議對于酒駕累犯者,不妨采取“鞭刑”。黃偉哲表示,雖然有人覺得不人道,但比起死刑還是人道多了,鞭刑不僅可用于酒駕累犯,還可以對性侵、家暴等犯人使用。
網友觀點1.莫非是黃“委員”看《甄?傳》得來的靈感?看上去很像華妃娘娘的“賜你一丈紅”現代版!
2.新加坡的鞭刑是用藤條來打,打一下還有人來幫你涂止痛膏。不過鞭刑會留下疤痕,如果女生酒駕,對她們來說絕對是很可怕的懲罰。
奇招2:連坐創意指數:★★★★☆去年9月,臺交通部門打算祭出“酒駕連坐處罰條款”,按照規劃,如果同車乘客明知駕駛員酒駕,未規勸還坐其車,每人罰3000元新臺幣,14歲以下乘客則罰家長或監護人。這種相當有想象力的奇招公布時曾引起輿論熱議,不僅臺灣媒體表示這是開“法治倒車”,“內政部”也坦言執行起來有難度。或許因為如此,酒駕“連坐”目前仍未正式實施。
網友觀點1.乘客到底知不知道司機酒駕,這一條很難辨別吧?創意有余,可操作性不足。
2.這樣會殃及無辜吧?乘客坐上酒駕司機開的車已經是潛在受害者了,還要被罰?
奇招3:恐嚇創意指數:★★★☆☆一些人參考了美國各州對酒駕者的懲罰措施,認為應該對酒駕者進行“恐嚇”:一種是強迫酒駕者觀看最慘不忍睹的交通事故影片;一種是讓他們去參觀太平間,目睹交通事故死亡者的尸體解剖。
網友觀點1.這兩種應該有效耶!讓那些酒駕者知道自己有可能會帶來多可怕的后果。
2.恐嚇應該和鞭刑結合起來使用,讓酒駕者既有心理的恐懼又有身體的痛苦,才能以儆效尤。
奇招4:示眾創意指數:★★★★☆對于酒駕者的懲罰,一位臺灣黃姓計程車司機稱,不僅要讓他失去人身自由與錢財,還要廣而告之,讓全社會一起來鄙視這樣的人。黃先生建議臺灣各大電視臺在黃金時段設置專門的欄目,公布酒駕肇事者的姓名、照片和酒駕行徑,肇事情節越嚴重的,就多播幾遍。至于這樣是否有違人權?率直的老黃認為,“他們都不顧別人的性命了,大眾還要考慮他的隱私嗎?就是要讓他名譽盡失。”
網友觀點1.示眾是個可以考慮的辦法,不過直接公布是不是會造成家人困擾?
2.這樣很好啊,交點罰金不痛不癢,要讓大家都知道他才會覺得丟臉,不敢再犯。(海峽導報記者燕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