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生娃“被離職”
這事不是第一回了
很多女性在求職面試時,都會被問“打算什么時候結婚、什么時候要孩子、會生二胎嗎?”,這已幾乎成了面試的必要環節。
入職后,一旦懷孕,有些公司就會變著法子讓懷孕的女員工自己提出離職。
有人認為,女性在未來工作的同時會面臨生養孩子的責任和來自家庭的壓力,而二孩政策的開放可能會加重用人單位對這種不確定性的擔憂,因此勢必會影響到女性就業。
▍此前,蕭山一姑娘因為孩子太小的原因,面試后被某公司拒絕。
網友經歷+精辟總結
潔哥:剛懷孕就被要求離職,拒絕后老板娘竟然要求原本作為文員的我爬上爬下盤倉,還讓我小心孩子別掉了。這家公司真的讓我很寒心。
徐momo8:女人結婚后,在職場上就一直是弱者。你去應聘還是姑娘的時候,就怕你一去就為了結婚生子各種請假;你生了一個以后,人家防著你二胎;等你兩個都生好了,然后你就與社會脫軌了,人家會嫌棄你與社會脫離時間太長,現在有大把的年輕人來應聘這個崗位。然后你就滾回家接著帶孩子……然后沒有然后了。
公司:企業也要生存
不能不算“性價比”
如今,已婚未育的女性甚至被一些面試官列入了黑名單,成為企業招聘的“高危人群”。原因很簡單,企業要生存,必然會選擇“性價比”更高的員工。有企業表示,女性員工除了休產假完全不在崗,在懷孕期間和孩子較小時,同樣沒有辦法把全部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前后算起來得有至少兩年的時間。
隨著二孩放開,對于生完一胎的求職者,企業更是普遍擔心生二孩。尤其是那些家里孩子已經上了幼兒園的,企業格外容易產生顧慮。一個人要是回家休產假,大家都得替她分擔工作。某企業負責人表示:從用人成本的角度來講,我們更傾向于男性應聘者,女性產假、保險是實實在在的硬成本。
女性職場遭不公待遇
可以向多方投訴
今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新《浙江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為女性撐起一把強有力的保護傘。
據悉,新《辦法》結合浙江實際,在女職工勞動保護范圍、勞動保護內容、特殊期間待遇以及用人單位義務等方面作了細化規定,措施更加具體,更具有可操作性,為廣大女職工撐起權益的“保護傘”,有利于減少和解決女職工在勞動中因生理特點造成的特殊困難,有利于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促進企業和經濟社會全面健康發展。
對于上述懷孕女性的職場不公待遇,可以依法向人社、安監、衛計委以及工會、婦聯投訴、舉報、申訴,還能依法向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機構申請調解、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