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日期間,燃放煙花爆竹是人們在喜慶日子不可或缺的活動之一,然而,絢爛的煙花和清脆的爆竹聲也帶來了一些不安全因素,甚至造成人身傷害。
今年春節期間,莆田仙游縣菜溪鄉的蘇先生在家中燃放煙花慶祝,在旁觀看的女兒被彈出的禮花殘渣炸傷鼻梁,入院治療。而蘇先生隨后的索賠之路,也頗為坎坷。
協商無果 消費者向監管部門投訴
記者了解到,春節期間,蘇先生在社硎鄉的一家煙花爆竹店,購買了2盒禮花爆竹,總金額300元。春節放假期間,蘇先生在家中燃放煙花慶祝節日,燃放過程中,禮花的殘渣彈出,意外將在旁邊觀看的19歲女兒的鼻梁炸傷。蘇先生連夜輾轉將女兒送往莆田九五醫院治療。
蘇先生稱,該煙花爆竹的銷售經營者和生產廠家對此事負有責任。于是,他找到經營者交涉要求賠償。經營者聲稱,會聯系經銷商進行協商。
然而,之后雙方協商一直沒有結果。無奈之下,蘇先生遂投訴至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請求維權。
現場調解 被訴方同意全額賠償
仙游縣菜溪市場監督管理所工作人員立即著手調查,進行調解。受害者將鼻梁損傷情況、治傷所需費用發票等一一展示,并詳細闡述了煙花爆炸致傷的經過,要求賠償醫藥費、整容費等相關費用。因雙方對賠償數額問題爭議較大,調解一度陷入了僵局。
事后,菜溪市場監督管理所多次積極通過電話與蘇先生、經營者、經銷商、生產企業進行協商調解。
2月14日,菜溪市場監督管理所工作人員再次召集雙方進行現場調解。經協調,被訴方賠償小蘇一切費用共計22000元。(海都記者 陳盛鐘 通訊員 鄭云林 紀子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