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網訊 昨日,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莆田市小流域及農村水環境整治計劃》出臺,進一步改善我市小流域和農村水環境質量,保障水生態安全,加快推進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
根據新出臺的《計劃》,我市小流域及農村水環境的整治目標是:到2016年底,完成木蘭溪、萩蘆溪兩大流域的一級、二級支流,大樟溪的二級、三級支流以及大洋溪、楓慈溪、滄溪等小流域水環境質量監測普查,確定整治方案;基本消滅“垃圾河”。到2018年,直接匯入兩大流域的一級支流、直接入海的楓慈溪和滄溪等小流域消除劣Ⅴ類水體,省級考核的重點整治小流域消除劣Ⅴ類水體。到2020年,全市小流域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水質的比例在90%以上;鄉鎮級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水質的比例達100%。
為實現整治目標,我市的小流域整治計劃主要圍繞以下幾點展開:加大畜禽養殖整治力度,控制農業面源污染,加強水產養殖污染防治;加強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推進農村生活垃圾處置,健全農村污水垃圾處理長效運管機制;嚴格環境準入,加強重污染行業整治,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實施河道生態修復,加強水土流失治理、礦山整治與修復;加大水環境監測能力建設,推進環境監管網格化,強化環境監管執法。
《計劃》明確提出實行嚴格考核與獎懲制度。將小流域整治情況納入黨政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書考核內容,并作為對各地環境保護督察的重要內容,加大考核權重。 (下轉第2版)
綜合運用行政及輿論監督手段,加強督察、暗訪和信息公開,實施重要斷面水質雙月考、定期排名通報,對流域整治不力、未完成年度整治目標任務的地方,采取媒體曝光、通報預警、約談及限批等措施;對水質持續惡化、不升反降的,按照《黨政領導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予以追責。
小河凈才能大河清。為實現小流域“水清、河暢、岸綠、生態”,我市將緊緊圍繞《計劃》,落實黨政同責,分級治理;源頭管控,綜合施治;水陸統籌,因地制宜;全民參與,社會共治四項基本原則,努力形成“黨政主導、部門聯動、企業施治、社會參與”的水環境保護新機制。(湄洲日報記者 吳偉鋒)
(莆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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