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莆田仙游縣一超市老板曾某收到罰單,其因待售過期半年食品被市場監管部門罰款5萬元。
此前,蓋尾市場監督管理所執法人員依法對曾某經營的蓋尾鎮某購物廣場杉尾店進行檢查,發現待售的預包裝食品“安井”撒尿肉丸(3袋)超過保質期。
經查,曾某于2015年8月5日從鯉城王某食品經營部購進該牌肉丸20袋,進價9.5元/袋,售價12元/袋。“安井”撒尿肉丸的生產日期是2015年5月25日,保質期12個月。曾某于保質期內售出上述預包裝食品17袋,剩余3袋在超過保質期后都未售出。曾某能夠提供供貨憑證及供貨商的相關材料,違法貨值金額36元。
執法人員認為,曾某銷售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項)的規定,曾某的行為屬于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的違法行為。
目前,執法人員已責令曾某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對曾某予以處罰。(通訊員 鄭云林 記者 陳朝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