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獲悉,莆田市政府近日召開會議,就關于調整全市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和市區自來水價格進行研究。會議同意全市自來水價格和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按照“價低量高”方案執行。據悉,調整后的水價將于今年11月1日起正式執行。
據介紹,調整后的民用生活用水價格,從1.6元/噸上調至1.95元/噸,一、二、三級階梯水價按照1∶1.5∶3的比例安排,即,第一階梯水價為1.95元/噸,第二階梯為2.9元/噸,第三階梯為5.85元/噸。對未直接抄表和收費到戶的用戶,收費標準暫時按照第一階梯水價的6%收取。
同時,自來水階梯水量調整,第一階梯為0—25(含)噸/月,第二階梯為26—40(含)噸/月,第三階梯為41噸/月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每年6至9月為用水高峰期,調整后的水價,在每年6至9月期間,其用水量實行季節性加價,每噸增加0.3元。其他行業用水價格為2.1元/噸,特種行業用水價格為3.2元/噸。
此外,新方案中,市區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調整后,居民用水產生的污水處理費為0.95元/噸,非居民用水污水處理費為1.4元/噸。重點建制鎮居民用水污水處理費為0.85元/噸,非居民用水污水處理費為1.2元/噸。
記者了解到,新的全市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和市區自來水價格方案將于近期公布,并于今年11月1日起正式執行。(記者 陳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