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日從莆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自2016年10月9日起,莆田市醫保按病種付費的病種從原來的22個增加鼻癌、食道癌等至133個病種,并推廣到全市所有三級醫院和部分二級醫院。
根據莆田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衛計委聯合印發的《關于進一步開展基本醫療保險單病種付費結算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介紹,本次醫保單病種付費結算工作實施范圍將推廣到全市所有三級醫院和部分二級醫院:有莆田學院附屬醫院、莆田市第一醫院、九五醫院、仙游縣醫院、涵江醫院、8710部隊醫院、荔城區醫院和秀嶼區醫院,之后還將逐步在其他醫院推廣。服務對象為莆田市內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所有參保人員。通知同時對開展單病種付費結算工作進一步進行規范。
通知要求,嚴格病種范圍確認。第一診斷符合單病種付費病種的基本醫療保險住院患者均應納入單病種付費管理,醫院不得以年齡、健康狀況等為由對符合條件的患者拒于按病種付費管理之外。執行即時刷卡結算。按單病種付費結算的病例在本次住院中屬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費用,必須全部刷卡結算,不得向參保人員另行收費。落實按時報送數據。各醫院于每月10日前將上月參保人員住院病例中屬單病種結算的病例報送協議管理的醫保經辦機構,報送的材料要準確、真實等。
費用結算方面,通知指出,在總額預付制結算方式基礎上開展按病種付費,醫院年度總額控制指標包含按病種付費結算總金額。按病種付費年度結算完成后,當年度總額控制指標做相應核減。
按病種付費結算時,按照年度各病種實際發生總費用比核定總費用超出20%以內的部分,由所屬醫保經辦機構與協議的定點醫院按4:6比例分擔,比核定總費用超出20%以上的部分不予補償。另外,各協議管理醫保經辦機構每月根據醫院執行單病種付費結算的情況,對醫保統籌基金結算總金額不高于結算定額標準的醫院,按范圍內實際結算費用的90%預付。(記者 李妙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