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莆田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荔城分局對轄區一家無證經營的大型餐飲店用于違法經營的工具采取扣押強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據介紹,該局執法人員在對轄區某餐飲集中消費商場一家大型餐飲店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店面積約600平方米,正在對外營業,但該餐飲店負責人無法提供餐飲服務許可審批證件。當事人涉嫌未經許可從事餐飲服務,執法人員當場對該餐飲店的相關工具予以扣押,責令其立即停止經營,并當天予以立案。
執法人員表示,根據《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未經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和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食藥監部門提醒廣大消費者:前往各類餐飲服務經營單位就餐,應先觀察該餐飲服務單位有無懸掛許可證件,若發現無證餐飲單位可撥打12331投訴電話或直接向轄區食藥監所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