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上午,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和新農合經辦服務項目簽約儀式舉行。副市長張麗冰出席。
市衛計委與中國人壽莆田分公司、人保財險莆田分公司簽署《莆田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大病保險及經辦服務協議》,市人社局與中國人壽莆田分公司簽署《莆田市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協議》。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保障對象為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人員。其保障范圍為,扣除基本醫療保險普通住院補償后,超過2萬元的合規醫療費用補償,成年人按照80%予以補償,未成年人(十八周歲以下)按照90%予以補償,每個保單年度內的最高賠付限額為累計33萬元。每個保單年度內的大病保險政策根據當年度《莆田市城鄉居民合作醫療統籌補償方案》進行調整。
此外,針對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人員,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經辦服務提供異地、本地住院、門診補償結算審核與支付,特殊門診審核、重大疾病審核、新生兒登記、參合證發放等9項服務。簽約的保險公司將在各縣(區、管委會)派駐新農合經辦服務機構,并向醫療機構派駐專管員。(記者 鄭已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