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巖市永定區黃某鎮信訪事項督查情況
2015年10月12日下午,龍巖市信訪局會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國土資源局、閩西日報社等部門組成聯合督查組,就永定區湖坑鎮黃某鎮來信反映的問題進行了實地督查。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信訪情況
黃某鎮,男,永定區湖坑鎮奧杳村村民。信訪人主要反映其村黃某生占用土地建房,導致水路受阻,農田被淹,農戶無法耕地種,要求解決。
二、核查情況
經核查,2015年5月22日,福建省信訪局以(閩信信[2015]130號)將該信訪事項轉龍巖市永定區國土資源局依法辦理。
2015年6月25日,永定區國土資源局向信訪人作出處理意見書(永國土資信答復[2015]40號),答復意見書明確:黃某興、黃某梅兩戶村民屬于舊房改建,建房用地已獲湖坑鎮人民政府審批,但實際建房面積超過了湖坑鎮人民政府批準的面積,其行為屬少批多占非法占用土地。永定區國土資源局對兩戶的違法行為已作出處理。
黃某梅因建住房而導致水路受阻,影響農田灌溉的行為,永定區國土資源局已責令其進行整改,以確保水路暢通和農田耕種,目前該戶已自行整改到位。
三、當地落實督查建議的工作情況
該信訪事項主要癥結在于,黃某梅建房用地未按湖坑鎮人民政府批準面積建設,導致農田灌溉水圳受阻,影響周邊群眾生產生活。目前,經當地政府及國土部門及時處理化解,實際問題已解決,信訪人未再重復上訪。督查組建議:當地政府應加大鄉村舊房改建的政策宣傳,加強對村民建房用地的監督管理,減少此類信訪事項的發生。
龍巖市信訪督查組
2015年10月27日
龍巖市漳平市吳某強信訪事項督查情況
2015年10月14日上午,龍巖市信訪局會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國土資源局、閩西日報社組成聯合督查組,就漳平市吳某強反映的問題進行了實地督查,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吳某強,男,漳平市菁城街道人。信訪人主要反映西園供銷社的經營場所于2014年被高鐵征用,現要求給予解決職工的醫保、社保補償金偏少及給予買斷工齡等問題。
二、核查情況
經核查,2015年2月15日,漳平市信訪局告知信訪人該信訪事項轉交漳平市供銷社辦理,同日以(漳平信函訪轉字〔2015〕4號)轉送函將該信訪事項轉交漳平市供銷社依法辦理。
2015年4月10日,漳平市供銷社向信訪人作出答復意見書(〔2015〕漳供聯9號),明確答復:經辦公會研究,原則同意西園社現有職工置換身份(包括退休人員、遺屬人員的買斷工作),由于西園社職工認為社保一次性補償金補助偏少,要求提高補償,經西元社職工專題會議討論,最終達成職工的醫保一次性補繳至2015年2月、社保一次性資金補償至2015年2月、工齡按規定補償,并于3月26日簽訂協議,目前正在辦理有關手續。
(三)當地落實督查建議的工作情況
經核查,2015年4月14日,信訪人簽訂了息訪協議,對該信訪事項的處理表示滿意。
因該信訪件答復時,漳平市供銷社有關手續尚未辦理完整,督查組深入漳平市供銷社全面了解情況,并走訪了信訪人。經核實,漳平市供銷社已按協議將有關補償金發放到位,信訪人對處理情況表示滿意,但也表示自己應繳交的社保部分,因年限長的原因要補交資金較多,信訪人不愿意繳交。督查組當場對信訪人做了政策解釋,建議信訪人積極籌款及時補交社保金,同時建議當地政府和漳平市供銷社加大政策宣傳力度,積極協助信訪人做好補交工作。
龍巖市信訪督查組
2015年10月27日
龍巖市漳平市黃某光信訪事項督查情況
2015年10月14日,龍巖市信訪局會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國土資源局、閩西日報社組成聯合督查組,就龍巖市漳平市黃某光反映的問題進行了實地督查,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黃某光,男,漳平市蘆芝鎮人。信訪人主要反映其房屋于2015年1月經漳平市城建局鑒定為D級危房,現要求給予批準危房重建。
(二)核查情況
經核查,2015年4月15日,漳平市信訪局告知信訪人該信訪事項轉交漳平市城建局辦理,同日,以(漳平信函訪轉字〔2015〕10號)轉送函將該信訪事項轉交漳平市城建局依法辦理。
2015年5月21日,漳平市城建局向信訪人作出答復意見書(漳建復函〔2015〕7號),明確答復:信訪人所反映的房屋確為D級危房,經研究,在不影響城市規劃的前提下同意參照相關危房改造方式,委托有資質的設計單位設計三層斜屋面進行危房改建。
(三)當地落實督查建議的工作情況
經核查,2015年5月22日,信訪人簽訂息訪協議書,對該信訪事項處理表示滿意。漳平市有關部門配合督查組走訪了信訪人,信訪人對責任部門的答復表示滿意。督查組建議:有關部門要繼續跟蹤此信訪事項的后續,協調有關部門做好信訪人舊房改建工作。
龍巖市信訪督查組
201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