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為開發商征地鋪路
多位村民相繼證實了兩次強挖祖墳的說法。一位文化程度較高的林姓村民說,那處祖墳山本來是地理位置偏僻的荒坡,修建雙林寺才有路經過。“如果是國家公益建設,我們沒話說,可也要經過我們同意,另外找好安置地點。”他說,按照國家規定,挖墳征地應該事先充分商量、通知村民,“怎么能不經過我們同意,也沒有安置,就強行挖掉了?”
據村民介紹,強行挖墳是為了給一個名為“永鴻文化旅游城”的項目讓路。
福清當地機關報《福清僑鄉報》2011年11月1日的一則報道顯示,在本屆文博會上,福建僑鄉永鴻文化旅游城項目代表福清市4項文化創意產業項目上臺簽約。該項目由福建永鴻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投資建設,選址海口鎮岑兜村,規劃用地500畝,總投資8億元人民幣,擬依托福清雙林旅游度假村建設集園林觀光、休閑娛樂、文化創意為一體的大型文化休閑旅游城。
據悉,該項目首期投資3億元人民幣,用地101畝,分為文化產業區和商業酒店配套服務區,其中,文化產業區分文化廣場(含福清特色文化展示區、特色小吃街)、歌劇院、電影院、圖書城、動漫城、娛樂城等;商業酒店配套服務區設有酒店、酒店式公寓等。
公開資料顯示,2011年9月8日,福清市政府辦將該項目定義為發展海口鎮的文化旅游產業的“第一張名片”。隨后,該項目更是被寫入2013年福清市政府工作報告。
村民稱同意遷墳簽名系偽造
針對村民質疑的在實施強制平墳行為之前根本不通知村民,造成墳地被突然掩埋、破壞,海口鎮官方提供的一份文字材料《福清市文化城征地遷墳過程》辯稱,該地塊已經福建省人民政府“閩政地(2013)309號”文件批復征收,作為福清市文化城開發用地。
這份材料聲稱,海口鎮政府于4月16日在《福清僑鄉報》刊登了遷墓公告,要求遷墳戶須在5月2日前辦理登記搬遷手續,逾期的按無主墓處理;此外,材料還聲稱鎮政府利用通知單、LED公告牌等形式通知了各遷墳戶。
作為附件,海口鎮官方提供了報紙公告和有村民林道茂、林智福簽名的通知單影印件。
“我這個沒讀書的人,連自己的名字都不會寫,怎么可能在這上面簽字?”村民林智福表示此簽名肯定系偽造。針對鎮政府的說法,絕大多數村民表示“沒看過報紙”、“沒看到通知”。
“就算有批文,鎮政府就能這樣偷偷挖我們的祖墳?”村民林亦松說,為搞房地產,公墓還沒修好,竟不顧村民情感、強行偷挖,“我們實在想不通!”
就村民上述質疑,《中國聯合商報》記者致電福清海口鎮鎮長郭進靄,并給福清市政府發去采訪提綱,截至發稿并未收到確切回復。
在去年年底轟動全國的河南周口平墳事件中,清華大學教授許章潤等26位學者發出的聯名呼吁書也指出,祖先崇拜是中國民眾最為重要的信仰,作為安葬祖先的場所,墳墓不僅是這一信仰的重要物質載體,也是中國人奉行孝道的終極體現和最基本要求。
行政法律專家、資深法官林先生受訪時表示,根據2012年1月1日起生效的《行政強制法》規定,行政機關作出強制執行決定前,應當事先催告當事人履行義務,當事人收到催告書后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決定的,沒有行政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須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不經過法院裁決,地方政府如此粗暴地強制挖墳征地,涉嫌違法犯罪;此舉不但有違公序良俗、激起民憤,更嚴重的是侵害了村民的合法權益、損害了政府形象。”他說。
針對被強挖村民祖墳安置及永鴻文化旅游城項目情況,本報將繼續關注。(CUBN記者 陳和煌 福建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