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福建省紀檢監察廳對外通報稱,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2015年全省共有1604名黨員干部被黨紀政紀處分,其中涉及廳處級官員120人。
據了解,為及時準確掌握各地、各部門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情況,省紀委建立并實施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月報制度。從2015年2月開始,每月通過本網站對外公布月報數據,傳導工作壓力,持續釋放執紀必嚴的強烈信號,形成有力震懾,堅決防止不良作風反彈回潮。
通報顯示,2015年以來,截至12月31日,我省共查處了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數1749件,處理人數2524名,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604人,涉及廳官9人、處級官員111人,科級及以下干部1488人。
其中,僅12月,我省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296件,處理382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262人。
在全年違反八項規定問題上,我省被處分黨政干部存在的問題,主要涉及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違規收送禮品禮金、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違規公款吃喝等問題,而其中最嚴重的是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問題,共有439人被處分。(記者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