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將加強全省統一市場建設,清理和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及做法。省政府日前印發的《福建省推進內貿流通現代化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表示,到2020年,全省基本形成規則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監管有力、暢通高效的內貿流通體系和比較完善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實施方案》中明確要求,加強全省統一市場建設,消除市場分割和降低市場準入門檻。清理和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及做法。禁止在市場經濟活動中實行地區封鎖,禁止行政機關濫用行政權力限制、排除競爭的行為。不得限制非本地注冊企業開展業務,不得將企業注冊地作為參與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采購、招標等公開性競爭的條件和評分標準。打破行業壟斷,規范零售商供應商交易關系。
“允許具有24小時服務能力、門店較多的連鎖便利店現場經營熟食和設置便民藥柜,擴大便民消費。”《實施方案》還明確表示,凡是外省允許的做法,除國家明確規定外,原則上我省也一律允許,凡是省內有地市允許經營的,其他地市也要參照執行。
《實施方案》鼓勵各級政府通過自身投資新建或以參股、回購等方式建設改造具有公益性功能的農產品交易市場,并通過多種形式建立投資保障、運營和監督管理新模式,增強應對突發事件和市場異常波動的能力。
同時要求落實新建社區商業和綜合服務設施面積占社區總建筑面積的比例不得低10%的政策,優先保障農貿市場、社區菜市場和家政、養老、再生資源回收等設施用地需求。支持有條件的城市開展城市商業面積監測預警,定期發布大型商業設施供給信息,建立大型商業網點規劃建設聽證會制度,科學引導商業網點合理布局,避免盲目重復建設。
《實施方案》還明確提出要建設重要商品追溯體系,形成“來源可查、去向可查、責任可究”的信息鏈條。《實施方案》表示,要繼續深入開展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嚴厲打擊網絡制售假冒偽劣商品、侵犯知識產權、傳銷、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建立健全適應跨境電子商務的監管服務體系。(記者 林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