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福建省政府正式出臺有關完善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的實施意見,從2016年1月起,我省困難殘疾人可申領生活補貼,每人每月50元。
補貼對象:城鄉低保家庭中的殘疾人,家庭年人均收入在當地城鄉低保標準100%—130%的重度殘疾人,60周歲及以上無固定收入的重度殘疾人。有條件的地方可逐步擴大到其他低收入等困難殘疾人。
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可同時申領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一級重度殘疾人每人每月100元,二級重度殘疾人每人每月50元。該補貼主要補助殘疾人因殘疾產生的額外長期照護支出。(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