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福建省教育廳了解到,福建省職業院校可將教職工編制的30%用于聘請兼職教師,所需經費由同級財政按編制內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予以補助。
日前,福建省教育廳等部門出臺了《福建省兼職教師管理辦法(試行)》(簡稱《辦法》)。《辦法》對職業院校聘請兼職教師的條件、管理、經費投入等核心問題作了規范,力求吸引更多優秀業界人才投身職業教育。
《辦法》確定了兼職教師的基本條件,兼職教師除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外,還應具有5年及以上與擬聘請崗位相關的生產實踐經歷,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相應級別執業資格)或高級工及以上技術等級職業資格。其中高職院校聘請的兼職教師應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相應級別執業資格),或技師及以上技術等級職業資格。
兼職教師還享有一定的優惠條件,《辦法》鼓勵、支持兼職教師參與教學科研、專業建設、團隊建設和職業技能大賽;鼓勵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兼職教師參加教師職稱評審;兼職教師的報酬以市場價為指導,由職業院校與對口合作的企事業單位或兼職教師本人雙方協商確定。
在兼職教師聘請程序上,《辦法》明確兼職教師可通過對口合作企事業單位選派,由雙方協商確定聘請人選,并簽定選聘協議;也可面向社會聘請,經信息發布、資格審查、能力考核、公示無異議后,簽訂工作協議。
同時,《辦法》還強調職業院校應將兼職教師隊伍建設納入教師隊伍建設的總體規劃,將職業院校聘請兼職教師工作納入人事管理監督范圍,建立兼職教師資源庫,同時將企業選派兼職教師的數量和水平納入企業社會責任考核的重要內容。
值得一提的是,《辦法》允許中等職業學校和未實行生均定額撥款的高職院校將不超過總編制的30%用于自主聘請兼職教師,所需經費由同級財政以當地同類學校編制內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予以專項補助。(記者 王文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