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了解到,2016年福建省將繼續打造10個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和傳統村落,符合條件的村落可通過競爭獲得省級“以獎代補”資金。
重點改善提升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省級“以獎代補”資金分配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2016年支持對象從全省已獲得國家級、省級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和國家級、省級傳統村落稱號的鎮村(2014年、2015年已獲得重點改善提升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省級“以獎代補”資金的20個鎮村除外)中通過競爭性選拔確定,采用公開答辯、專家評議方式,擇優予以支持。每個設區市申報可1鎮2村。
地方積極性高、基礎條件比較好、交通比較便利、產業和旅游業發展潛力大、規劃編制科學到位是名鎮名村參加選拔的關鍵。在評分上,區位交通條件15分,基礎條件35分,旅游發展潛力15分,歷史文化保護情況30分,規劃編制情況10分,地方保護措施等相關情況25分,總分130分。
根據專家評分排序,得分前10名的鎮村為2016年重點改善提升的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將獲得省級“以獎代補”資金,并由福建省住建廳、財政廳和文化廳聯合上報省政府,最終結果經福建省政府審批后予以公布。(記者 王文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