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委反腐辦發出通知,緊扣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公私分明、崇廉拒腐、尚儉戒奢、吃苦在前”為主要內容,針對“節日病”,全面梳理《條例》有關規定,提出“九嚴禁、兩堅持”要求,加強元旦、春節期間廉潔自律和厲行節約工作。
九嚴禁”:
嚴禁違規組織、參與用公款支付的宴請、旅游、高消費娛樂、健身等活動;
嚴禁超標準、超范圍公務接待或借機大吃大喝;
嚴禁違規發放和領取津貼、補貼、獎金以及年貨節禮等;
嚴禁收送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或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品、禮金、消費卡等;
嚴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或者旅游、健身、娛樂等活動安排;
嚴禁借“兩節”之機拉票賄選、買官賣官、跑官要官;
嚴禁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以及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車輛;
嚴禁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
嚴禁到禁止召開會議的風景名勝區開會或者違規舉辦各類節會、慶典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