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記者從全省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方式改革試點研討會上獲悉,我省作為全國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方式改革10個試點省份之一,經一年的先行先試,三項工作措施在全國率先推行,創出具有“福建特色”的經驗做法,并得到最高檢、司法部的充分肯定。
在規范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上,我省在全國率先制定出臺《福建省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辦法(試行)》。該辦法結合福建實際,對人民監督員的選任條件設定了年齡上限和學歷下限,便于節約選任管理成本,提高監督效能。
在選任工作展開的同時,同步進行省市一體的全省人民監督員管理信息系統研發。從3月至7月,投入近20萬元,在全國率先研發成功全省人民檢察院人民監督員管理信息系統,實現對全省人民監督員管理的信息化、實時化。該系統具有接受社會公眾網上報名、案件監督受理、人民監督員隨機抽選、人民監督員履職管理、信息動態發布等多種功能,是我省開展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方式改革試點的重要工作平臺。目前,全省各地正陸續啟用信息系統進行案件監督。
此外,省司法廳經協商省檢察院,在全國率先推行案件監督上提一級,省市兩級人民監督員共同進行案件監督評議的改革試點,大大提高省級人民監督員參與案件監督評議的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