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2月4日訊 公立醫院可以發揮無形資產、管理團隊、醫療技術上的優勢,整體托管社會資本舉辦的醫療機構,實行“民建公營”。日前,《福建省公立醫院支援社會辦醫指導意見》(簡稱《意見》)正式下發,民營醫院將在人才、學科、管理等8個方面獲得公立醫院支持。
鼓勵公立醫院醫生掛職民營醫院
公立醫院重點對口支援社會資本舉辦非營利性的基本醫療醫院、緊缺專科醫院、康復與護理醫院。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舉辦大型綜合醫院、連鎖醫院、集團醫院。
社會辦醫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職稱考評與公立醫院專業技術人員同政策、同待遇。落實醫師多點執業相關政策,鼓勵公立醫院與社會辦醫之間衛技人員合理流動。通過“派下去”、“請上來”、“團隊帶團隊”和“科室對科室”等多種方式,接收社會辦醫人員進修,選派業務骨干到社會辦醫掛職,或派出管理人員到社會辦醫掛職,幫助社會辦醫培養技術骨干,建設人才梯隊,培訓管理人員。
同時,公立醫院醫師赴下一級及以下等級的社會辦醫機構支援,全年累計服務時間達6個月以上者可視同城市醫院醫師晉升前基層服務時間。
非公立醫院可“民建公營”
根據《意見》,公立醫院可發揮無形資產、管理團隊、醫療技術上的優勢,整體托管社會資本舉辦的醫療機構,實行“民建公營”。品牌、管理、技術、人員、設備等投入與收益分成,由雙方自主自愿協商確定。
支持社會辦醫納入區域醫療衛生信息網絡,與公立醫療機構實現信息系統互聯互通。符合條件的社會辦醫與公立醫院之間實行同級醫院醫學檢查、檢驗結果互認。
公立醫院可以與社會辦醫共建重點臨床重點學科,共同開展科研課題申報和成果評價,共享學科建設經費補助。(海都記者 章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