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1月24日訊 昨日,省環保廳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了環保公安聯合開展“清水藍天”執法專項行動的情況。“清水藍天”行動是我省史上環保公安聯動規模最大的環保執法專項行動,在短短1個多月,查實并移送公安的涉嫌污染犯罪案件58個、實施行政拘留強制措施案件158起。
海都報與部門良性互動,對“清水藍天”行動連續多篇報道,對此省環保廳表示感謝。在省環保廳上報給環保部的材料里,也有提及“福建省主要媒體《海峽都市報》進行連續跟蹤報道,取得了良好的宣傳效果”。
約50個黑電鍍主
被移送警方
“此次行動是我省史上環保公安聯動規模最大的環保執法專項行動。”省環保廳黨組成員、新聞發言人、總工程師許碧瑞介紹,省環保廳直接組織33個組,代表省環保廳,到各地交叉檢查,督查執法,從今年9月份開始,短短一個多月,查實并移送公安機關繼續偵辦的涉嫌污染犯罪案件58個、實施行政拘留強制措施案件158個,執行《環保法》新規擬查封扣押262個、擬按日計罰15個、擬限產停產71個,擬取締關閉小散雜企業79個。
非法小電鍍廠是此次行動打擊的重點,約50個小電鍍廠業主移送追究刑事責任。
環保公安聯動
破解取證難
環保與公安的大規模聯動,是此次行動的最大亮點。
“過去環保執法,長期處于‘單打獨斗’的尷尬局面。”許碧瑞介紹,從2013年6月兩高司法解釋以來,這種狀況不斷得到改善。
“長期以來,取證難、認定難是查辦環境犯罪刑事案件的瓶頸。”許碧瑞稱,有時環保執法已查實涉嫌污染犯罪,但在移送公安過程中,違法排污單位破壞現場、毀滅證據,造成公安機關后續偵查困難。現在環保公安同步介入,可以防止證據滅失。同時,兩部門的現場證據可以相互支撐。此外,在排查過程中,許多違法企業主不配合甚至逃跑,公安機關可以依法實施傳喚和訊問。
三制度四機制
保證聯動制度化
此次“清水藍天”成果顯著,但不少市民擔心,行動是否會是一陣風?今后如何保持聯動的常態化、制度化?
“環保、公安的聯動有制度的保障。”許碧瑞介紹,目前省環保廳與公安廳已經制定了3項制度:聯動執法聯席會議制度、聯動執法聯絡員制度、重大案件會商督辦制度,同時建立了4個機制:案件移送機制、緊急案件聯合調查機制、案件信息共享機制、獎懲機制。此外,這也得到了檢察機關、人民法院的支持。
許碧瑞表示,目前兩部門正在進一步梳理、總結、提升,并將以流域和水源上游、人居環境為重點,分階段持續開展專項執法行動,查處違法、整治污染、推進工作。(海都記者 陳文浩 實習生 張麗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