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福建省國土資源廳獲悉,今年1至10月,福建省共處置閑置土地491宗,面積2.88萬畝。
根據相關要求,福建省各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切實采取有效措施,省國土資源廳將強化考核追責,每半月對各地處置進展情況進行通報,對今年12月10日前仍未完成閑置土地處置的,按面積收回或扣減相關市、縣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對閑置土地處置工作不力、進展緩慢,處置率較低、未處置面積較大的市、縣,按規定對相關責任單位、責任人進行問責;對未按時完成處置的,將土地使用權人列入“黑名單”,禁止參與土地市場交易。
省國土資源廳還強調,福建省各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主要領導要親自部署、協調、督促,強化責任落實,及時將本單位的處置任務分解落實到相關責任處室,狠抓進度,加大處置力度;要嚴格按照《閑置土地處置辦法》等規定,依法依規妥善處置閑置土地;要針對土地閑置的不同原因,分類施策、逐宗制定處置方案,報同級政府批準后實施,通過動工、置換、收回等方式分類處置到位,確保于今年12月10日前全面完成處置任務。(記者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