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1月7日訊 昨日,記者從省檢察院獲悉,近期,漳州、寧德、福州、漳平等地檢察機關以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等罪名查處了多名干部。其中除了一名副廳級干部和一名正處級干部外,還有五名科級干部。
經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漳州市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福建省能源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委員、紀委書記江國河(副廳級)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并采取強制措施。
經福州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福州市鼓樓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福建農林大學科教基地管理中心副主任余振輝(正處級)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并采取強制措施。
經寧德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寧德市蕉城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古田縣經貿局原副局長魏宜平(正科級)以涉嫌玩忽職守罪立案偵查,并采取強制措施。
壽寧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壽寧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原副主任張福義(正科級)以涉嫌濫用職權罪、受賄罪向壽寧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寧德市蕉城區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寧德市蕉城區教育局副局長林躍生(副科級)以涉嫌濫用職權罪立案偵查,并采取強制措施。
漳平市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漳平市靈地鄉黨委副書記、鄉長陳振西(正科級)以涉嫌貪污罪立案偵查,并采取強制措施。
漳平市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漳平市桂林街道黨工委副書記陳怡忠(副科級)以涉嫌貪污罪立案偵查,并采取強制措施。(海都記者 朱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