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食藥監局公布石家莊高新區金正大藥房從無藥品經營資格企業購進藥品案等行政處罰案件信息。
石家莊高新區金正大藥房從無藥品經營資格企業購進藥品,河北省食藥監局對其處以警告,沒收違法購進的藥品,并處罰款3241元。
河北康仁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第一分店從無藥品經營資格企業購進藥品,河北省食藥監局對其處以警告,沒收違法購進的藥品,并處罰款4025元,沒收違法所得160元。
石家莊譽民大藥房從無藥品經營資格企業購進藥品,河北省食藥監局對其處以警告,沒收違法購進的藥品,并處罰款1034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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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高新區人川藥房從無藥品經營資格企業購進藥品,河北省食藥監局對其處以警告,沒收違法購進的藥品,并處罰款3916.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