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成都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成都產業新政五十條’系列新聞發布”第六場:成都市促進產業發展的住房保障政策措施新聞發布會,正式發布《關于創新要素供給培育產業生態提升國家中心城市產業能級的人才安居工程的實施細則》。
記者從發布會上獲悉,成都市房管部門正會同人社、經信部門及區(市)縣政府(管委會)建立全市統一的人才安居信息平臺。通過人才安居信息平臺實現人才安居網上申請、各部門分類受理審核、房源租售入住、后期管理、退出管理等工作。
各類人才通過人才安居信息平臺在線注冊登記,填寫相關信息,注冊成功后對照準入條件提出人才安居申請,并提交身份證用人單位營業執照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組織機構代碼)證書、用人單位出具的《成都市人才安居申請表》、勞動合同以及符合《成都市急需緊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錄》或產業高技能人才的相關證明材料(學歷、職稱、職業資格等證書及獲課題、成果獎等證明材料)等。
各類人才也可持上述申請材料至所轄區(市)縣房管部門申請,由區(市)縣房管部門將其信息錄入人才安居信息平臺。
具體來看,申請由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須同時符合三項條件,分別是符合《成都市急需緊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錄》中A、B、C、D類標準并經人社部門認定;符合與本市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符合在本市無自有住房且未在本市享受過其他購房優惠政策。
申請租住產業新城(工業園區)配套住房須同時符合三項條件,分別是取得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且獲得相應學位(留學回國人員學歷、學位須經國家教育主管部門認證通過)或中級技術職稱、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并經人社部門認定。與所在產業新城(工業園區)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在本市無自有住房且未在本市享受過其他購房優惠政。(記者 程文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