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北京訊(記者聶國春)在4月25日召開的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法律政策宣傳座談會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競爭執法局負責人表示,工商總局高度重視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采取多項措施,積極配合相關部門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行為,努力遏制非法集資高發蔓延勢頭。
據介紹,工商總局積極指導地方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充分發揮企業登記注冊職能,密切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對以投資理財名義從事金融活動的機構清理整治工作,不是金融機構、不從事金融活動的企業,在注冊名稱和經營范圍中原則上不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資產管理”“理財”“基金”“基金管理”“投資管理”“財富管理”“股權投資基金”“網貸”“網絡借貸”“P2P”、“股權眾籌”“互聯網保險”“支付”等字樣。凡在名稱和經營范圍中選擇使用上述字樣的企業(包括存量企業),要求各地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將相關企業注冊信息及時告知金融管理部門,提請金融管理部門對相關企業予以持續關注,并將相關企業列入重點監管對象。
以企業信用監管促進相關行業規范。按照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有關要求,主動向主管部門推送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等企業信息,為情報研判提供依據。指導各地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在全國范圍內針對經營范圍中存在“投資”及“投資管理”項目的企業開展全面排查,摸清其存續狀態和從事的主要業務。尤其是對在非法集資高發地區注冊的,或以該地區自然人、企業為投資人的此類公司予以重點排查,并通報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配合銀行業監管部門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對非法集資行為進行查處和整治。
在廣告監管和審查方面,對公安部門認定涉嫌經濟犯罪以及有關職能部門認定涉嫌或已經構成非法集資活動的,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依法督促廣告發布者立即停止發布與該活動有關的任何形式的廣告。2016年,工商總局、人民銀行、銀監會等17部門聯合印發了《開展互聯網金融廣告及以投資理財名義從事金融活動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各地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切實加強企業登記管理,積極查處違法、違規的互聯網金融廣告案件,就廣告中涉及的金融機構、金融活動及有關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的真實性、合法性等,通報金融管理部門甑別處理。
此外,工商總局還通過官方網站及郵件向社會和媒體發布《嚴密防范利用預付消費進行非法集資》的警示提示,宣傳此形式非法集資的主要特征,請公眾切實提高風險意識,理性審慎投資、消費,防止利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