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進行申請?在證書核發之日起12個月內
該如何申請這筆技能提升補貼呢?《通知》規定了申領程序:
第一步:職工應在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核發之日起12個月內,到本人失業保險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領技能提升補貼(2017年1月1日至《通知》發文之日期間領取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企業職工,申請時間從《通知》發文之日起向后順延12個月);
第二步: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通過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聯網查詢、與失業保險參保信息比對等方式進行審核;
第三步: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程序對申請審核通過后,應直接將補貼資金發放至申請人本人的個人銀行賬戶或社會保障卡。
可能還會有人會問,如何知道自己考的證書符不符合條件呢?
從各地規定來看,一是要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二是要能通過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聯網查詢 。
需要說明的是,查詢核對工作是由經辦機構進行的,不過在申請之前,大家也可以自己提前登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全國聯網查詢系統,任意輸入證件號碼、證書編號、準考證號、姓名中的兩項內容,即可查詢自己所獲得證書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