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千里11月16日發布公告稱,公司原實際控制人莊敏涉嫌存在以對外投資收購樓通寶、安威科等資產方式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行為。同時,莊敏通過協議安排將公司實際控制人變更為自然人周培欽。
上交所對此快速反應,當日即向公司再次發出監管工作函,明確要求公司董事會盡快查明莊敏侵占上市公司資產情況,核實損失,及時披露進展,盡快啟動追償程序。
要求核實實際控制權狀態
根據公告,公司第三大股東及莊敏一致行動人陳海昌將牽頭化解公司相關債務危機及其他重大風險事項。分析人士認為,陳海昌因前期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不具備收購人資格。在無法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權的情況下,主導開展公司整頓處置工作,包括處置對外投資、推進債務重組、回收應收款項等,有悖于正常的商業邏輯。而原實際控制人莊敏將其25%股份的投票權等股東權利委托給周培欽,將其他非主要權利委托給陳海昌,是否與其不具備收購人資格有關,值得推敲。
上交所在今日的監管工作函中特別要求,公司董事會認真核實公司實際控制權狀態,核實周培欽與陳海昌是否存在一致行動情形,核實陳海昌與莊敏是否已就公司控制權事項作出相關安排,陳海昌未來是否有意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權,督促雙方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實施風險化解工作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并督促周培欽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及時披露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聘請獨立財務顧問出具專項核查意見。
保千里前期曾應上交所要求,于10月13日發布了澄清公告,就上述樓通寶、安威科等對外投資事項進行核實并澄清,稱相關投資符合公司發展戰略,公司與相關方不存在關聯關系。上交所在監管工作函中表示,該等披露明顯與現有事實不符,公司應當追查并披露原因,對相關責任人予以追責。
7月以來連發四份監管函
目前,保千里危機重重。7月11日,公司收到證監會處罰告知書,股票于7月25日起停牌,至今已超過三個月。停牌期間負面事項不斷,包括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存在訴訟風險、控股股東股份被司法凍結、重大資產重組終止、銀行凍結公司資金及房產、正常生產經營受損,業績大幅下滑等。
7月25日,公司申請籌劃重大事項停牌。上交所向公司發出第一份監管工作函,要求公司審慎行使停牌權利,保護中小投資者的交易權利,有效推進重大事項進展。8月10日,公司重組停牌期間,上交所向公司明確重大資產重組停復牌規則,督促公司按時召開投資者說明會并復牌。同時,督促公司就重組虛構協議事項向相關方啟動追償程序,充分維護公司及中小投資者利益,并要求相關方就股份質押平倉風險、潛在的銀行抽貸風險以及維護公司生產經營穩定等方面切實提出風險防范措施。8月23日,上交所第三次發出監管工作函,督促公司董事會勤勉盡責,盡快落實前期監管要求,充分信息披露,揭示相關風險。
據了解,上交所曾就行政處罰、股權質押和資金周轉等情況約見相關方進行監管談話,督促盡快制定追償方案、妥善處理相關風險事項。同時,督促公司盡快核實并披露實際控制人股票被司法凍結的原因,并就后續股票復牌后潛在的交易風險以及控制權變更風險及早制定風險處置預案。
在11月16日的監管工作函中,上交所再次督促董事會勤勉盡責,嚴格遵守停復牌規則,及時安排公司股票復牌交易,同時采取切實措施,維護管理人員隊伍穩定和生產經營秩序,盡快完成相關核查和整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