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日前公布《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餐飲消費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其中擬規定,農村聚餐超過50人規模需備案,并嚴禁農村學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葷涼菜等。
農村地區婚喪嫁娶有擺席聚餐的習俗。《指導意見》要求嚴格落實農村集體聚餐備案制度,規定農村50人以上集體聚餐的,由辦理者或承辦者將菜單、舉辦場地、參加人數等內容提前向本村餐飲消費食品安全信息員報告,信息員做好登記,要求辦理者或承辦者簽訂食品安全承諾書,并報告鄉鎮餐飲消費食品安全工作站。工作站安排人員到現場進行指導,必要時可請縣級餐飲消費食品安全監管人員進行指導。
根據《指導意見》,農村中小學和幼兒園的食堂應建立以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的食堂食品安全責任制,簽訂餐飲消費食品安全承諾書。并明確,嚴禁農村學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葷涼菜;嚴禁采購、貯存和使用亞硝酸鹽,嚴禁違規加工制作豆角,確保學校食堂食品安全。
此外,對于“農家樂”等農村餐飲服務提供者,《指導意見》明確規定,嚴禁其用非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或者用回收的食品加工制作食品;嚴禁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制品;嚴禁使用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嚴禁使用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和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嚴禁加工制作河豚魚等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的食品。(南方都市報記者 劉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