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爸媽們要留心!
本報訊 (記者幸琦昕)劉先生因未按規定在孩子出生前辦理好準生證,孩子出生后上戶口被罰計劃生育違約金2000元,劉先生認為計劃內生育被罰款欠合理,并向相關部門投訴。日前,西區辦事處對事件調查后表示,違約金罰取合理,勸吁各位準父母,不要拖沓辦理準生證,否則計劃內生育一樣違規處罰。
未辦準生證 孩子就出生
據了解,劉先生是從外地到中山打工并在中山定居。去年1月,劉先生與其女友在中山正式登記結婚,結婚時就發現妻子懷孕了,當即到社區去辦理準生證等生育手續。不料,由于劉先生的戶口仍掛在單位的集體戶口上,辦理準生證之前必須先將戶口從集體戶口處遷出落戶居住地,否則不能辦理準生證。負責辦理準生證的社區計生辦通知劉先生夫婦,只要在孩子出生前,處理好戶口問題,然后把準生證辦理好就可以了。劉先生和妻子當時認為時間很充裕,來得及在孩子出生前把所有證件辦齊。但是,性急的孩子比預產期提早了20天就出生。而在孩子出生幾天后,劉先生的戶口問題也終于得以解決。
違反了規定 要罰違約金
在給孩子上戶口時,劉先生夫婦卻被告知違反了計劃生育條例,要給孩子上戶口,就必須罰2000元作為計劃生育違約金。對此,劉先生感到十分不解和氣憤,明明自己是晚婚晚育,并且是計劃內第一胎生育,為何要罰違約金。劉先生將社區的行為放上了政府統一投訴平臺。
就此,西區辦事處向隆平社區了解情況后答復,2011年2月,隆平社區收到民政部門通報劉太太的婚姻登記信息后,社區計生工作人員多次致電給劉太太講解計生方面的一些優惠政策,并要求其在懷孕三個月后至生育前必須辦理《生育服務證》,否則按隆平《中山市西區隆平社區自治章程》第八十二條規定須繳納違約金2000元。當時劉太太也口頭同意如果不遵守社區自治章程愿意接受違約金處罰。
準爸媽要了解相關政策
聽到要受罰后,劉太太的父親說女兒和女婿在沙朗租房子住,生活非常困難,要求減免部分違約金。考慮到其家庭經濟困難,經請示社區兩委領導同意劉太太父親提出的要求,已將違約金減至1000元。
在此提醒新婚夫妻、準爸爸媽媽們,要了解清楚相關政策,慎防漏辦或因各種原因延遲辦理生育證明而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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