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各級別報考人員在審核時還須提交上述證書、證件的復印件各一份(其中身份證復印件上注明“此復印件僅限用于北京市2017年二級建造師報名使用”),將所有證書、證件的復印件附在《資格審核表》后面,并在左上角裝訂。
(4)各級人事考試機構不受理他人代辦現場資格審核事宜。
(三)凡已成功辦理報名和繳費手續的報考人員,須于2017年5月16日至5月19日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人事考試頻道,進入“打印準考證”欄目下載打印準考證,憑此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四)需要發票的考生,請于2017年5月22日至8月21日期間(節假日不辦公),就近前往各區人事考試機構或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領取,領取時攜帶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代領人還要攜帶代領人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