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只讓父母賠償 欺凌者也賠一塊錢
在向學校詳細了解了事情經過后,楊潔法官決定先接觸雙方孩子的家長。
“我只有這一個孩子,我不希望孩子欺凌別人,也不希望他被別人欺凌而形成心理陰影。”林剛的父親平靜地表示,希望學校的解決方式能讓林剛接受,讓他平靜地完成學業。
“即使到了18歲,但這些孩子一直生活在校園,并沒有形成成人化的思維模式。”針對林剛的遭遇,楊潔法官分析胡立和陳鋒的心理認為,他們的行為模式還是簡單的,甚至是粗暴的。
其實,胡立和陳鋒都參加過石景山法院在校園開展的普法講座,其中,校園欺凌自然也是法官深入展開的問題之一。但在楊潔法官問到他們對講座的記憶時,兩個孩子有些茫然,“就感覺那些是別人的事,沒在意”。
“換個角度想,你是被害人,被別人這樣欺負,你覺得這是一種什么行為?”楊潔法官的一個問題,讓兩個孩子啞口無言。
和大家想象中“法官媽媽”柔聲細語開導孩子們的畫面不同,楊潔法官面對孩子時常表現得有些強勢。在談話中,她明確告訴胡立和陳鋒,他們要為自己的錯誤行為承擔代價。不僅如此,她還建議學校給予兩個孩子警告處分,并要求他們在全校大會上做深刻檢查。
“就是要讓你們知道錯了。現在這個錯還可以挽回,等到你們寫檢查都沒用的時候,就無法挽回了。”楊潔法官告訴兩個孩子,雖然學校給了他們處分,但畢業時會綜合他們的表現考慮是否予以撤銷,“如果不吸取教訓,走出校園后,沒有人再來保護你。”
對于賠償問題,三個孩子的父母在學校、法官的協調下達成了一致,胡立和陳鋒的父母各賠償2500元。除此之外,林剛的父親還提出了一個額外的請求,要求胡立和陳鋒分別拿出一塊錢,賠償給林剛。
“有些責任,不能由父母全部承擔,孩子一定也要承擔。”林剛的父親說,他提出這個請求,是要讓兩個孩子意識到自己的責任。
在將錢遞給林剛時,胡立和陳鋒的頭都垂得低低的。
關懷
父母教育失誤孩子流浪街頭 法官培養未成年犯責任意識
在未成年犯群體中,家庭教育的普遍缺失讓楊潔法官感到痛心,并不是所有孩子都像林剛那樣幸運,能遇到一個有大智慧的父親。
16歲的少年柳毅(化名)與父母不和,但爭吵中,父親卻呵斥他“你給我滾出去”。流浪街頭的柳毅走上了盜竊的道路,最終站上了被告席。
法庭上,柳毅紅著眼睛,偷偷看向父母。“他心里肯定很委屈,他還是愛自己的父母的。”楊潔法官說,對于孩子們的家長,她也只能在庭審后簡單進行法庭教育,但收效甚微,“教書育人,育人是關鍵,但怎么教孩子,真的是大學問。”
呂鑫(化名)則是個無父無母的孩子,因涉嫌犯罪,他被警方取保候審。
由于呂鑫缺少親情的關愛,性格十分乖戾,取保候審期間,他多次揚言要再次犯罪。為了保障他的生活,楊潔法官為他找到了一份工作,還與街道司法所的工作人員密切聯系,努力不讓他再走上犯罪道路。
在法官和街道幾個月的關懷中,呂鑫迎來了他成年的一天。當天,楊潔法官為他過了18歲生日。她還要求剛剛領到第一筆工資的呂鑫,將其中的大半用于賠償被害人的損失,“雖然法院給了被害人法律援助,但錢你還是要賠。”
“這錢我拿。”呂鑫說得斬釘截鐵。
培養孩子們的責任意識,是楊潔法官一直在做的事情,“有些孩子只看到了法律給他們的權利,而選擇性忽視了他們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