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帶哪些物品進境 須主動向海關申報
據拱北海關介紹,進出境旅客沒有攜帶應向海關申報物品的,可選擇“無申報通道”;攜帶有應向海關申報物品的,須填寫《申報單》,向海關書面申報,并選擇“申報通道”通關。
那么,攜帶哪些物品進境需主動向海關申報呢?
(1)動、植物及其產品,微生物、生物制品、人體組織、血液制品;
(2)居民旅客在境外獲取的總值超過人民幣5000元(含5000元,下同)的自用物品;
(3)非居民旅客擬留在中國境內的總值超過2000元的物品;
(4)酒精飲料超過1500毫升(酒精含量12度以上),或香煙超過400支,或雪茄超過100支,或煙絲超過500克;
(5)人民幣現鈔超過20000元,或外幣現鈔折合超過5000美元;
(6)分離運輸行李,貨物、貨樣、廣告品;
(7)其它需要向海關申報的物品。
攜帶印刷品音像制品進境需注意什么
據北京海關介紹,根據進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的監管辦法,個人自用進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單行本發行的圖書、報紙、期刊類出版物,每人每次10冊(份)以下;成套發行的圖書類出版物,每人每次3套以下;單碟(盤)發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20盤以下;成套發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3套以下,海關予以免稅驗放。超出上述規定數量,但仍在合理自用數量以內的,對超出規定數量的部分予以征稅放行。超出合理自用范圍以外的,應對全部進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按照進口貨物依法辦理相關手續。
書籍在自用、合理數量范圍內,可以通過分離運輸行李方式運回國內。但是,如果書中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監管辦法》所規定禁止進境的內容,海關將按有關規定收繳或移送海關緝私部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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