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泉州市交警支隊對外通報:10月20日起,處理非現場交通違法須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
據民警介紹,根據公安部交管局升級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軟件的有關要求,從10月20日起,泉州市各公安交通違法處理窗口將全面啟用二代身份證讀寫設備,駕駛人前往處理非現場交通違法行為時,例如:電子監控設備拍攝的交通違法等,除了要攜帶駕駛證、行駛證及其復印件外,還必須攜帶二代身份證,否則將無法處理非現場交通違法。
據悉,二代身份證讀卡器采用電子掃描,從而提高了駕駛人信息錄入的速度和信息采集的準確度。
民警溫馨提醒:駕駛人在去處理交通違法前,請先確認二代身份證是否完好,如果二代身份證出現損壞、遺失等情況,也將無法處理非現場交通違法。(記者 洪亞男 通訊員 邱文峰)